南京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您的位置:首页  »  
 

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法院有时候在审判的时候,除了对犯罪嫌疑人未进行主刑上的宣判以外,另外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适当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罚款的处罚。至于罚金的处罚规定,在我国法律当中也有着明确规定,我国司法量刑上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一、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4、无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缴纳罚金的方式都有哪些?
  根据修订的《刑法》第53条的规定,缴纳方式有:(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笔者认为,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同样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如果被判主刑,这种悔罪表现可作为减刑的条件。(二)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笔者认为,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只有这样,才能给拖延履行罚金的犯罪分子应有的惩处。因为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期满不缴纳罚金,说明他们犯罪的主观恶性深,不具有悔罪表现。另外,拖延缴纳也给司法机关罚金刑的执行增加了难度。因此,对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在惩罚力度上应当和一时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有所差别。否则,就会影响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利于罚金刑的执行。(三)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四)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笔者认为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其次,缴纳原判决罚金确实有困难;再次,须经犯罪分子申请;最后,人民法院要查证属实。只有同时具备这几个条件才能考虑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减少或免除。在上文当中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了一下,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等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主刑主要包括有期徒刑,死刑,管制等,由此可以看出,缴纳罚金的这种裁定,是属于我国刑法当中的附加刑。并且我国规定的缴纳罚金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包括自动缴纳,强制缴纳等。
  
  
  

·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
    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公司之间会有关联交易发生,一般在公司刚刚成立时对其比较有利。指的是双方公司有投资等关系且进行合作和交易,是一种带从属性值的关系。可能会被在职的亲属影响,出现不正当的交易,让处于被动地位的一方利益受到损害。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对此作了规定,来看下法律中关联的...

·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便包括对强奸罪的设立。强奸罪是针对男性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对象。根据法律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刑事处罚如下: 1...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是怎样的 一、银行托收承兑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1、托收的基本涵义 托收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

·双规存在的必要性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的“双指”规 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在这以后,"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地点"这...

·夫妻离婚了女方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也会进行归属分割,孩子将由一方进行抚养病拥有抚养权。那么,在孩子被判给男方的情况下,离婚了女方还需要承担抚养费吗?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给读者一个解答。 一、夫妻离婚了女方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如何走流程?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如何走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不管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但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自然是要比协议离婚的费用低一些的,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呢?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选择委托律师,此时律师费又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案件...

·怎样能证明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本结婚证能办离婚不?
    一本结婚证能办离婚不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法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