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一、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是。
  
  商标侵权,一般根据其违法经营金额的多少,去决定是由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如果由公安部门处理,一般都属于构成刑事犯罪。
  
  1、《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的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里面,对商标侵权行为有明确规定。
  
  (1)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商标权侵权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时,构成刑事犯罪。
  
  
  二、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权侵权?
  
  《商标法》中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如下: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
    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机动车事故全责怎么理赔(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

·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交通肇事交强险赔偿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而在此...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

·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
    从事比较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时常发生安全事故,如果造成的受伤程度不是很大就没有关系,但是出现的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的严重伤亡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打击,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金一定程度上乐意弥补损失,那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时限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一、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1.没有...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着怎样的规定
    一、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

·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认定依据
    众所周知,公民个人信息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一旦发现有违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关于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违法行为已经被定为犯罪写入刑法,那么,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讲解。 1、公民个...

·具体的挂靠是什么?
    具体的挂靠是什么意思?现在出现了许多新技能,有挂靠证书,驾校挂靠,挂靠单位等等,挂靠对于现在的企业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对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帮助。当然也不是什么职位或者单位都有挂靠的。挂靠对于现在的工作人员有很大的用处,挂靠是什么意思?今天就来了解下挂靠。挂靠是什么意思:挂靠”,即所...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诉讼中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继续执行了,既然是在诉讼期间,也就意味着法院对于你们之间的纠纷还没有作出裁决,双方之间实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理清,谁对谁错还不知道,所以在起诉的过程当中不能中止合同的履行。实际上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因为合同纠纷导致的诉讼期间,大...

·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
    谁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带给您的也是痛苦,所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公平的处理,但是,也有一些司机会想要在还未处理好事故的时候,就转卖事故车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能卖车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