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您的位置:首页  »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婚姻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房产是重要的一项。房产移交需要办理房产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是怎样的概念和流程,如何登记办理。那么,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要离婚的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二、离婚房产过户费用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
  (一)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二)一般税类:
  
  1、契税: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八)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少有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但是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综上所述,离婚时房产过户的费用包括两项,税费和手续费。涉及离婚房产转移的,一般需要双方共同登记,还需要做析产登记。办理登记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当前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拿地价格屡创新高,新小区房价节节攀升
    当前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拿地价格屡创新高,新小区房价节节攀升。而二手房因其有着优秀的地理位置、成熟的生活配套和相对低廉的价格广而广受刚需买房人的青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二手房买卖交易存在差异,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哈尔滨二手房买卖的流程。 一、找房源,看房 可以网上找房,也可...

·在犯罪之后怎样争取轻判 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构成了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会被判刑。不过,法律也有规定减轻刑事处罚也就是轻判的量刑情节,但需要犯罪人的争取。因此,人们在犯罪之后怎样争取轻判呢?在轻判包括了减轻刑罚和免除处罚等,就免除刑罚来讲,人们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根据刑法规定假想防卫构成犯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假想防卫构成犯罪吗?假想防卫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

·刑法中如何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 1、在民事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枉法裁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1)枉法裁判,致...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合同法》作了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根据《劳动合...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起诉离婚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提出的。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肯定不像协议离婚那样,夫妻双方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诉讼离婚这当中的所有程序都是要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包括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也要遵循此法。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一、在我国...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

·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什么?
    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是需要及时接受治疗的,关于工伤的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有了完整的规定,企业不能在职工的医疗期之内要求职工工作或者离职,因为这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关于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一、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工伤保...

·起诉离婚文书范本有什么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起诉离婚的现象,而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法律文书,它的撰写十分严格且规范。那么,起诉离婚文书范本有什么要求?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