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意外事故并不是所有人能够控制的情况,只能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之后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损失,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具有更高的事故发生率,工伤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得到赔付,那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案情介绍
  
  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果法院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超越管辖范围,判定撤消工伤认定结论。法院的理由并非认为受伤者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为施工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因为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配套文件规定,工伤认定实行企业法人注册地或工伤保险统筹地属地管辖,北京的劳动行政部门无权对该受伤人员进行工伤认定。
  
  二、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工伤认定的管辖权。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如重庆市。这些规定在实践中便产生了企业法人注册地和事故发生地劳动行政部门都对工伤申请不予认定的情况,而且均有当地制定的地方规章做依据。一方面是谁认定谁就将承担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事故地劳动行政部门如果认定为工伤,而企业工伤保险统筹是在企业注册地,工伤保险待遇也将由统筹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那么就会出现认定结果是否被当地劳动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认可的问题。例如,1999年北京的劳动行政部门曾经认定一例深圳企业驻京机构人员的工伤,后遭到深圳企业反对,称此人并非其职工。而驻京机构也改变态度,也不承担工伤责任,使此人的工伤认定失去意义。此后,北京才颁发了工伤认定实行法人注册地或工伤保险统筹地管辖的规定。
  
  日前,劳动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也日渐突出。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统筹全国不统一,各地实行工伤保险的统筹项目也不尽相同。一方面,工伤认定结果直接影响待遇支付,即基金的支出。另一方面,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未脱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监管、控制和影响,于是,基于严格控制基金支出的主导思想作用在工伤性质的认定上,所以才造成对于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辖或统筹地管辖相分离的局面。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有待于全国工伤认定范围和标准的统一,尤其是全国范围内的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使受工伤的劳动者完全摆脱用人单位和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的约束。即使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在全国范围内不统一时,工伤认定的管辖权也不应当受地域的限制。这可以通过在全国劳动系统范围内建立联动机制来实现,即由企业注册地或企业工伤保险统筹地劳动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或调查取证工作,而由其自己最终做出工伤认定结论,从而妥善解决目前出现的管辖权争议问题。
  
  三、案情结果
  
  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果法院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超越管辖范围,判定撤消工伤认定结论。
  
  四、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在工伤认定上我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在发生事故之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工伤认定,过了期限就不会受理,给自己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发生工伤认定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每年到了一些节假日,老百姓通常都会组织家庭聚餐,这中间少不了
    每年到了一些节假日,老百姓通常都会组织家庭聚餐,这中间少不了喝酒。有些人喝酒后,还开车回家。交警发现后,会对车主进行酒精含量测量,确定属于醉驾的,会吊销其驾驶证,并扣留车辆。那么,车主构成醉驾多久能去取车?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车主构成醉驾多久能去取车? 车辆...

·签署合同有哪些
    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签署合同也就是签订合同,其实在经济往来中,很多人还是很乐意签订书面的合同,毕竟有效的合同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同时也能约束彼此的行为。不过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署合同...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
    公司债券利率实际利率如何计算?一、债券利率 债券利率又称债息率,债券利率分为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和实际利率三种,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其形式有单利、复利及贴现方式等多种。 (一)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公式为利息/票面价值。 (二)实际利率 分母上加上了买价与票面...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工伤鉴定9级规定到底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赔偿的,工伤鉴定标准一共就分为十级,最严重是十级,依次来类推,在遇到很严重的时候鉴定如何去申请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来为大列举一个工伤鉴定9级规定,工伤鉴定九级如何去认定以及如何去赔偿的问题。 九级工伤赔偿...

·国际托收光票托收最快
    国际托收光票托收最快(一)光票托收定义: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二)受理条件: 1、...

·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交通事故缓刑吗
    交通事故在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往往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作出了三个不同的档次,其中最轻的也就是对罪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此时交通事故缓刑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疑问。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部分地区有所上升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严重侵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转入审查起诉程序,法院最后确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拐卖妇女...

·怀孕8个月合同到期怎么办
    怀孕8个月合同到期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

·持有、使用假币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