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二手房是因为其价格低于商品房。但是其却不见得知道二手房买卖详细流程是怎样的,过户手续又该怎么办理,如果不了解这些知识很有可能买到房子也无法过户。下面我们将着重为您讲解这些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交纳相关税费
  
  二手房税费的构成相对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康居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付清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
  
  二、二手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然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
  
  3、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4、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5、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最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全额支付房款,则可以省略第二步,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二手房虽然价格上比较便宜,但是买卖双方对彼此的信息不了解,对房屋的具体信息也不是很清楚,有时候可能完全听中介的或者是中间人的介绍,都不知道具体买卖有哪些步骤,也不知道到时候该怎么办理过户。有时候甚至中介会告诉您不用办理过户,以避免缴纳税费,在遇到自己搞不清楚的问题时,建议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为好。
  
  

·近来,中国杭州g20峰会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它在推动杭州经济
    近来,中国杭州g20峰会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它在推动杭州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问题。由于中国杭州g20峰会的举办,引发了杭州房价大幅度的增值,许多开发商为了赚取最大利益拒绝履行承诺,不愿意卖房给买方。不仅房地产开发商如此,许多二手房卖方也是如此。此种情形下的买方又该如...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n...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样赔偿
    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三、...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与范围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与范围委托代理人的资格与范围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

·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生活存在硬币的两面,有正的一面,也有反的一面。有货币就会有假币;有正常的贸易,就有走私犯罪。在我国,行为人走私假币的行为一般认为犯走私假币罪,而此时要想定罪处罚的,则还需要进行认定,那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走私假币,违反海关法规、逃...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债权人救济: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有些股东便希望“金蝉脱壳”,转移公司资产另起...

·私募基金“保壳”
    

     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两年来,已有2万多家私募登记备案,但“空壳”私募——旗下没有备案基金的私募却占到约70%, “空壳”私募占据了有限的监管资源。监管部门近期向“空壳”私募开刀,也催生了私募“保壳”运动升温。
&nbs...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
    由于在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的上涨,而现在孩子想要上到好一点的学校的话,那么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的,所以在一些大城市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能够实现这个梦想的人的并不是很多,为了缓解孩子的入学问题,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那么租售同权租金限制对市民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 租售同权租金...

·违约责任形式具体有哪些
    违约责任形式具体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形式具体有哪些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