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您的位置:首页  »  
 

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期徒刑有刑期限制,这您都知道,但要是具体说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和最高刑期是多长,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受电视或者电影影响,认为可以对罪犯判处几百年的有期徒刑,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最少多长时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有犯新罪、发现?罪、或Υ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其实还比较好回答,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一般是6个月,不过罪犯可能在判刑之间先行被羁押了,此时羁押一日就可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罪犯实际服刑的期限可能还会低于6个月。
  
  
  

·哪些证据构成重婚罪的
    认定重婚罪所需要的证据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另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需要的证据有:(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在当今社会,很多经济纠纷中,当事人都能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不过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仲裁能申请仲裁吗?如果能,那么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呢?这些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它们关系着劳动者能否通过仲裁的方式实现合法权...

·债权人该怎样通过诉讼讨债
    债权人该怎样通过诉讼讨债 一、债权人该怎样通过诉讼讨债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

·饮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饮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饮料购销合同书范文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

·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改制可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确实能够经常性的听到,但是具体的改制却不太了解是什么。改制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的改制,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国有企业改制申请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我国超员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此时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那到底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客车超员怎么处...

·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
    一、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 请求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利息,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法无据,因此请求支付拖欠利息的要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

·对于集资诈骗罪会判多久?
    众所周知,个人的诈骗罪都会处于罪罚,更别提还是集资诈骗罪,即使是集资也会对参与集资的一干人等给予判罚,而不会由主要参与者才得到处罚。集资诈骗罪会判多久?一般是分三等级来判罚,最低的判罚年限是处五年以下,最高是无期徒刑。 一、集资诈骗罪会判多久? 解读:集资诈骗罪定义、量刑 ...

·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
    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二手车交易是很普遍的现象,二手车买卖虽然也签订买卖合同,但二手车交易牵扯到过户问题。如果二手车交易没有过户,那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吗?相信这个问题是很多当事人迫切知道的。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以及机动车过户的相关问...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