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λãҳ  »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所调整的夫妻关系属于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配偶的身份权植根于婚姻的自然性能和社会功能,经由人伦秩序和道德化提炼,最终外化到法律层面,是配偶之间基于婚姻这一本质性社会结合关系而必然存在的权利义务的互动结合,带有人格互融、精神内化和权利义务同构一体的特定属性。现代社会的配偶身份权和人格利益是在确认人格自由、人格独立、人格平等和人格尊严的大前提下,按婚姻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对配偶双方配置平等的人格权要素的让渡、延伸和限制。扶助、抚养、生育等权利义务由此而生,任何人进入到婚姻共同体中,都必须遵守这种互动的权利义务,按配偶身份权和人格利益规则约束自我,既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尊重另一方的权利。与配偶身份权和人格利益相配套,法律必须有不正当适用权利的认定和侵犯身份权及人格利益的后果归属及补救性规范。那么,基于婚姻而存在的夫或妻的何种行为会导致另一方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继而引发精神损害赔偿纠纷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有如下几种:1、重婚行为。重婚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是以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它侵犯的不仅是平衡而稳定的社会秩序,还侵犯了受害人方正当的人身权(这里主要是指依法取得建立稳定、幸福的家庭的权利),妨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和该婚姻关系中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其损害事实就是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使另一方在名誉上遭受到损害,违反了民事立法关于对公民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而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损害是由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所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侵犯人身权和名誉权导致的赔偿,恰恰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与前条类似,不同的是,这里的同居不同于重婚行为中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者”是婚姻关系中的“违规者”,他或她违背的是社会公共道德。这种行为是对夫妻关系的一种背叛,它会冲击稳定的夫妻关系,会导致忠于夫妻关系的一方心理上严重失横进而给其带来精神上的打击和损害,它侵犯的是“守规者”的人格尊严权,另外,这种行为也损害了无过错方的名誉权,应当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侵害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民事责任。3、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这里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往往会侵犯家庭成员的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由此而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占很大比例。4、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遗弃主要是指当夫妻关系中的一方遇到较大的困难,如生活上的窘迫、严重疾病等,另一方不履行夫妻之间相互扶持、帮助的义务的行为。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帮助,这是双方在取得合法夫妻关系的时候婚姻法就已经明示了的一项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必须履行。不履行这项义务,不仅是对夫妻关系的一种伤害,同时也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更是对遭遗弃方的心灵的创伤。显然,对于遗弃家庭成员,遭遗弃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还没有一个统一、具体的规定,加上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本身就处于尝试、摸索阶段,其标准就更加难以确定。而且,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相比较,其本质特征就是损害后果的无法计量性和难以衡量性。如果制定统一的标准,必然缺少客观的、科学的依据。另外,婚姻案件中的精神损害的结果不仅因人而异,而且受时间、地点、场合、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社会风俗等因素的制约。如果套用固定的标准,必然造成执法的僵化,甚至有损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这也并不是说,当事人可以随意要价,法官在审理时可以任意裁判。笔者认为,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可以采取如下方法:1、从实际出发,审查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及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根据各个案件的不同特点,分别测算出应赔偿的数额。因为婚姻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主要是使受害方配偶得到抚慰,减轻或消除精神痛苦,平复内心的创伤,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另外就是惩罚侵权人,以制止和减少侵犯人身权利和身份利益的行为。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以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分别计算赔偿数额。2、适当补充,酌情处理。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而精神损害又有不确定性和不可计量性,很多情况下,其损害程度到底有多大,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怎样,很难把握。笔者曾经遇到这样一个案件:妻子红杏出墙,丈夫不依不饶,经常打骂妻子,并到处夸大传播妻子的婚外情。后丈夫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丈夫的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上明确规定可以支持。但妻子精神上也受到伤害,只是法律上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过错方如何请求赔偿没有具体规定。最后,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法庭酌情判令妻子少分得财产,并建议双方再不追究对方的侵权行为,双方均感满意。这样酌情处理,也不失为一种化解矛盾的好办法。3、法官由裁量权的适当运用。它赋予法官在处理婚姻案件种的精神损害赔偿时,依自由裁量权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自由裁量权不是无限制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在确定赔偿金数额时随心所欲、主观臆断,而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对于这一原则,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条中规定:公民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其中“酌定”二字,就是指自由裁量原则。由此可见,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大胆、适当运用是有法律依据的。另外,还有人认为应当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和地方生活水平。对此,目前恰好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的婚前和婚后经济状况会比侵害人的好,可以少赔偿,反之可以多赔。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赔偿数额与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没有必然联系。精神损害赔偿也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它不是社会救济,也不是捐助行为,更不是遗产继承。对于受害人而言,不能因其经济状况差而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升值,也不能因为其经济状况差而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贬值。正是因为精神损害是不可计量的,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才要求法官必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而对于侵害人来说,不能因其经济状况好而加重其赔偿责任,也不能因其经济状况差而减轻其赔偿责任。否则,就违背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源意。确定赔偿数额的主要依据是被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经济状况与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程度之间没有正比关系,也无内在联系,不应当作为确定赔偿的标准之一。不得不说,现在很多夫妻离婚都是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认为的过错行为,其实不一定就是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因此就导致不是在所有离婚案件中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都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具体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有哪些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

经济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有哪些?
    经济仲裁裁决的执行条件有哪些?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

管辖权异议裁定时间是多久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裁定时间是多久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时间是多久?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给予裁定。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若干规定》: 第5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

一般可以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一般可以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

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绕开人行道...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 一、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关于医疗纠纷谁鉴定呢?
    关于医疗纠纷谁鉴定呢?对于医疗纠纷,我们知道,医疗纠纷时发生在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纠纷,大都是因为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保健之类的原因,对于纠纷,在现如今都是很难解决的,私下双方不能调解,那只有到法院去诉讼,那么在法院,发生医疗纠纷谁鉴定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医疗纠纷 ...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