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医疗纠纷无论是在我们的身边还是在电视报道中都能够看到,我们您都明白的一点是,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赔偿,但是许多人却不知道具体的赔偿应该怎么获得,也就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告诉您的是,医疗纠纷是医院和病人之间的纠纷,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如果是存在过错的,需要赔偿,赔偿通常情况下需要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审查受理后,会对此作出相应的判断,并且告知当事人。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7天有案底吗?
    没有谁是天生就喜欢惹是生非的,只不过是我们每个人实际成长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变故或者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等各种因素,就会导致有些人长大了以后性格反正就是特别不安分守己,对于这些人来说,可能进派出所的那些地方就跟家常便饭一样的。可能在某些时候这部分人员也会考虑行政拘留7天有案底吗的这个问...

·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民上班过程中遭遇安全事故,发生受伤的话,要尽快的进行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这个工作会由单位来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这个环节,才能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目前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依次下降。那么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西安十级...

·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集体合同顾名思义他是一个团体以一个代表的形式和公司签订劳动的协约,不要求劳动者个人的工作技能,只需要集体劳动条件达到了公司所要求的条件就可以签订集体合同,那么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集体合同程序签订的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一、取保候审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被羁押...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一、限价商品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

·打官司律师管用吗,需要请律师吗
    打官司律师管用吗,需要请律师吗 一、打官司律师管用吗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的。如果女方拿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则要承担抚养费用。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

·在自家院子里盖个小木屋算违建吗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拿到建房的审批手续的,就算违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即重大误解...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