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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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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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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公司成立之后需要准备很多事宜,包括很多部门的成立及法人代表的选择。而法人代表是一个很特别的职位,代表着整个公司的利益,必须是对公司的发展非常有益的人担任才行。那么,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呢?一起来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替别人当法人代表有风险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罚款、拘留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定义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与法律信息了。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的问题答案也在上文中提到了,其实也就是要承担作为一个公司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一旦这个公司真正的法人代表出现问题,当事人就要替他承担责任。因此,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抉择公司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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