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
λãҳ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在许多民事行为,特别是经济类活动中,行为人之间对某经济事项存在异议、发生经济纠纷时,往往会通过仲裁或诉讼渠道来解决,在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和裁定后,执行部门就要按判决和裁定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果执行不及时、不到位就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那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呢?
  
  一、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概念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三、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的规定,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其犯罪主体是司法人员,在主观意识方面是过失行为,侵害的是当事人或关联人的利益,妨害了司法公正和权威,犯本罪的,根据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分别判处5年以下或5-10年有期徒刑。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

作品著作权如何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或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法定承受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申请。通过转让、赠与或互易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请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
各栏目填写要求:

填写“作品信息”说明:
1 作品名称
填写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民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办、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任意一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因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受到惩罚。所以,双方无法定过错的,谁先提出离...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离婚夫妻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
    合同按手印用无名指可以吗? 一、签名、盖章、按手印有什么区别? (1)签名 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 (2)盖章 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也不计其数,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一是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

什么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
    若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话,此时多数人就会认为单位在拖欠工资了。当然,从法律上叫拖欠工资并不是这样算的。同时,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情形是不属于拖欠工资的。那究竟什么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 不属于用人单...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范围是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范围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

赌债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典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的遗嘱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