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工程师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和把控。尽管如此,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在不使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降低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处理。那么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呢?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
  
  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工程事故发生时,首先要马上停止工程的进行,然后采取控制防御措施,防止事故影响的扩大。而后要马上分级上报,由上级指导事故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很关键,所以要严格按照规定环节进行操作。综合来讲事故处理的原则就是保障安全性。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律师。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因为经济问题而跟他人引发的债务纠纷,身为债权人一定要选择用合理的途径要求债务人对自己进行偿还的,债务纠纷很多时候如果处理不好,自己有理可能也会变得没理了。对债务纠纷最好还是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一些,因此作为债务纠纷当中的原告方肯定也特别...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具体的犯罪,其实都是有追诉时效的,这也可以叫做追诉期。通常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来讲,其追诉期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

·劳动合同怎样续签,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又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过,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讲,他们都不是很清楚劳动合同怎样续签。从另一方面来讲,若最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那究竟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还可能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时,就可以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具体细节就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离婚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要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

·深圳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深圳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1、 找办公室 写字楼或商住或普通住宅都可以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租房不是写字间的,还需要让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否则工商不受理。 2、“股东会决议和任命书” 刻章的地方刻一个分公司负责人私章,费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