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

  二、后张支友与汪国民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同时张支友主张中天公司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云南高院与最高院均认为,中天公司并非发包人,与张支友也无合同关系,故不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与实际施工人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是否应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最高院认为不应承担,主要有以下两点理由:

  一、中间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并无合同关系

  实际施工人得以依据无效的转包合同,向前手转包人主张工程款,并且工程款价格应按《建设工程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参照合同的约定。但是实际施工人与前两手转包人并无合同关系,不能依照合同向其主张工程款。

  二、转包人并非发包人

  《建设工程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建设工程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亦有类似的规定。但该规定仅调整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而前两手的转包人并非发包人,实际施工人不能以此条为依据向其主张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无法依据无效的合同或《建设工程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向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主张工程款,但可以依《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向其主张工程款。在本案中,最高院认为实际施工人前两手的转包人既非发包人,也与实际施工人无合同关系,因此实际施工人不能请求其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相关判例中,最高院认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就工程款债权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进而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主张工程款。

  

  

·一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一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

·电子考勤记录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明确,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是 由公司解除与刘某某的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因此,公司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刘某某存在连续旷工5天的行为,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解除条件。
&#...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 一、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是相对于担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关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为反担保的对称并为反担保设定的前提和...

·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按照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对于杂技受著作权保护吗?
    对于杂技受著作权保护吗?杂技是受著作权保护,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受害人防卫过当杀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受害人防卫过当杀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我国法律对防卫过当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作出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

·诈骗罪能判几年
    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