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的罪犯在被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而对于一些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来讲,虽然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也会判死缓。缓刑和死缓里面都包含了一个“缓”字,这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二)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三)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二、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认为应当改判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司法解释还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通过对比分析之后,我们知道缓刑和死缓的区别主要是在4个方面,其实这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针对的最新不同,其中死缓针对的是那种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换言之这种情况下罪犯的最刑是比较重的。而缓刑针对的是那种罪刑较轻的罪犯。
  
  
  

·《民法典》关于代理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代理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代理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

·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证
    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和放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

·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不少人都有借车给朋友开的情况,甚至是还没拿驾照的朋友,当然也有不少人买车还没拿驾驶证,也就是不具有驾驶资格,就敢贸然的驾驶机动车上路。这种无证驾驶的情况,假如撞了车,出了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呢。就我国关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来看,开车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交警部门派发的合法驾驶证,无证驾...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尤其是故意杀人罪中未将人杀死和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时候,更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个犯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

·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
    对于员工来说,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项步骤,是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必不可少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做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如果没有工伤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对此办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并对部分条文做了解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

·网吧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网吧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总难免会出现各种原因产生合同纠纷而不得不诉至法院,给自己增加不少麻烦。如果网吧转让合同纠纷形成,那么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跟着我们一...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多少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财产分割如果不能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来分割。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

·签署全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全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老百姓买好商品房后,就要面临装修的问题了。现在很多人为图省事,以全包的形式将房子交给装修公司。为了防止装修过程中出现纠纷,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装修合同非常重要。那么签署全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很多准备装修的业主都非常关心,下面就由我们具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