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公司法是我国出台的规定所有公司行为准则的法律,各公司不论是设立、活动还是解散都要在公司法许可的范围下进行,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股票归公司所有,但不能随意发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
  
  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我国《证券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还对公司发行新股作出了条件的限制,只有运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才能公开发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新股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端午交通违章可以处理么? 目前,很多大城市的交警大队在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专门进行违章行为处理的,但窗口较少,办公时间也较短,下午4点左右就下班了。而一些县级三线小城市交警队周末和节假日是不进行违章处理的,所以,车主在办理前,最好是提前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如果是小型交通事故,本人不去事故科解决,时间长了,事故科也会不闻不问,但是,现在的机动车都是要年检的,年检的时...

·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分居生活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之后要是觉得不合适的话再离婚不迟。而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夫妻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分居两年的,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

·未婚生子女方要离开是否给抚养费
    在男女成年后,已经意味着双方都是成年人,男女之间未婚生子,所生的小孩被称为未婚生子女,如果男女两方中任意一方离开,孩子交由其他方,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应该如何安排,那么未婚生子女方要离开是否给抚养费?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未婚生子女方要离开是否给抚养费 因...

·股东出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股东出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工伤鉴定后是上班好还是辞工好?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有时候会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这种情况下,职工就得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经过鉴定,可以明确伤残等级。如果情况不复杂的话,工伤鉴定结果在两个月内可以下来,那么,工伤鉴定后是上班好还是辞工好?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鉴定后是上班好还是...

·民事诉讼申诉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申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

·马德里国际注册国际公告如何查询?
     1.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或根据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