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要符合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严格把关,在施工完成后还要进行质量检测,以确定工程确实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质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他们的概念是不同的,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一、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所谓质量有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的理解:狭义的质量是指建筑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广义的质量,则除了产品的狭义的质量之外,还包括工作质量。施工现场的工作质量是施工现场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如技术、管理、组织、后勤、政工等以至每一位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所做的工作的质量。由于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质量标准,对建筑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起到保证与完善的作用。所以说,工作质量不仅是现场施工质量的保证,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它反映了与建筑工程直接有关的工作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程度。也可以说,施工现场工作质量的优劣,反映出施工现场和企业管理的质量水平的高低。
  
  二、验收记录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站负责对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对组织形式、程序及标准执行等情况)实施监督。
  
  
  2、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及文件方可组织质量验收:
  
  
  (1)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量监督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8)消防、燃气、电梯的准许使用文件。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其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一式五份,其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工程质量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等。
  
  
  广义工程质量除了建筑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之外,还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指的是施工县城各部门每个人完成的作业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是工程质量的保障,反映了施工企业水平的高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因为工伤或是意外需要住院,但由于发生地不是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可能是出差或旅游等等去了外地,自然住院是在外地。等自己伤势好转之后要报销住院中的各种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

·侮辱、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一、侮辱、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一)侮辱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

·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
    我们发现有的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虽然双方都符合了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在实际办理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提供的证件材料有问题、不齐全,从而导致无法领到证。那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1、要求结...

·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

·绑架、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绑架、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针对大城市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租售同权,并
    针对大城市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地方展开试点。目前,一些大中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方面的具体政策,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天津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之一,房屋租赁市场很大。那么,目前天津租售同权可以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目前天津租售同权可以吗...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预期违约是对合同履行不能的一种预见,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合同,但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就构成预期违约,我国司法解释目前没有对预期违约进行详细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下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规定。 一...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当房东把房子出租给房客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彼...

·农村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应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的正常交易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只要说在这一过程当中没有造成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就可以。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关系如果发生转换的话,双方不能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这样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应该怎...

·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薪酬保密”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1)证明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2)证明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依据;(3)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如已通知工会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