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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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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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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那么是不是只要发生遗产继承,就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呢?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进行代位继承,并且也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成为代位继承人。那究竟哪些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实际上,在大多数国家,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大大超出了被继承人直系亲属的范围。例如,承认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亲属:承认祖父母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亲属。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受代数限制,但基于立法政策上的理由,也可以对其加以限制。
  
  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否作代位继承人?外国法律中无继子女法律地位的规定,继子女如果被继父或继母收养,按养子女对待,否则无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养子女,多数国家规定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其养父或养母的直系尊亲属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被代位人都包括谁
  
  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各国继承法的一致原则。至于哪些血亲继承人能够作为被代位人,各国的规定差别甚大。综观各国继承立法,关于被代位人范围的规定,大体有四种类型:
  
  1、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作为被代位人。
  
  日本、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民法属于这种类型。
  
  3、被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亲属、父母及其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及其直系亲属。
  
  德国和瑞士等国属于这种类型。属于这一类型的继承立法,严格贯彻亲系继承原则,继承顺序按亲系划分,每一顺序中再按亲系划分为若干顺序,顺序在前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由其直系亲属代位继承,只要该亲系中有继承人存在,其应继份就不会转归他系继承。
  
  4、被代位人的范围包括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及其直系亲属、祖父母及其直系亲属。
  
  这种类型和第三种类型的区别在于,按照第三种类型的立法,兄弟姐妹不是一个独立的继承顺序,他们被划归父母及其直系亲属这一亲系之中。
  
  法律规定,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一般情况下是指被代位人的子女。实践中,发生代位继承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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