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
您的位置:首页  »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中国经济生活飞速生长,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民开始投资房地产。但是很多人对于房地产很多地方都不是很了解。房地产是需要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以及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地产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二、办理事项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3、办理要求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证件原件证件原件
  
  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 字第 号。“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总上所述房地产他项权证资料办理需要齐全的证件和相关资料。还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才能办理成功。有需求的朋友一定要了解当地班里的手续,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再去办理相关证明。
  
  

·信用卡欠款45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45万还不上怎么办1、选择最低还款额为了不影响征信,解决一时还款有困难的情况,银行也有信用卡最低还款服务,即可以先还账单金额的10%,如此一来,避免了逾期造成的不良个人记录。但是这项服务也不是免费用的,只要选择最低还款,本期账单内的消费就不会再享受免息期,并且从消费日当...

·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可以退么?
    在现今社会中,很多人因为夫妻不和而需要离婚,而在离婚之前已经决定买房了,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那么房子的订金可以退吗?很多人都不明白订金和订金是什么,经常将它们混淆,为了不因为不了解两者之间的概念问题而引起不必要的争端,以及解答刚才的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概念和结论,希望可以帮助您...

·逃税会封夫妻财产吗
    看情况而定,拒不执行会封。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

·北京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今交通事故频发,而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自然是一个重要的交通要道。规范交通法则,成为北京社区发展必不可少的重大问题。那么在北京是如何规范交通运行法则的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北京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 一、北京交通事故 11月1日,由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交通安委会办公室、市...

·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
    离婚时候孩子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双方是需要承担抚养费的,当然,承担抚养费的多少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那么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构成要...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吗?协议离婚是不存在冷静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说法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此为协议离婚)。若只有一方提出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谓“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

·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
    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会怎么处理?发现夫妻双方假离婚回避官司赔偿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男女双方讨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履行阶段可以履行双方的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二、遇到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执行的怎么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