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您的位置:首页  »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和程序供您参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某股东要单方面退出某公司的900万出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对于该公司来讲,是注册资本减少。相关规定是: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二、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及程序: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三、减少注册资本,北京市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会决议;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验资报告。
  
  7、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8、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除了内部股东商讨达成协议减少注册资本后,还要发公告,在报纸上公布出这一重大决定才可以,然后还要向工商局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件资料。若有疑问,欢迎来询问,竭诚为您服务。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现在您购买商品房一般是用于居住、出租或者是投资倒卖赚取差价。但是,商品房由于是不动产,价值高,要购买的话也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一旦发生差错就会给房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生活中您购房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况,那这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会有...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
    个人和个人签保密合同生效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常常会签订一些保护自己利益的合同,当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时,会和公司,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的权利,当然,我们个人与个人在交往时,有时会涉及到私人利益,有时会签订个人与个人的保密合同,那么,有人会问,个...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咋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咋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

·城镇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随着我国医疗机构的快速发展,很多人都开始购买医疗保险,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生病住院,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给我们带来的待遇。关于那些城镇户口的人们办理的医保也是城镇的,如果生病住院,那么对于城镇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就会很关心。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城镇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抗辩权的类型有很多,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每一种抗辩权都有他自己适用的范围以及限定条件,如果使用不当就是滥用权力应当加以限制。那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及法定条件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些商家为了牟利就私自使用别家的商标,以混淆市场谋取暴利,这对市场具有非常大的破坏,那么商标侵权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要是离婚夫妻无法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协商一致的话,此时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抚养费也是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您知道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变化,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办法也有所健全和完善,为了有效开展河北建筑工程的进行,相应的有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对此进行规...

·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一、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

·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在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往往是根据结婚的时间点来判定的,大部分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后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