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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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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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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有很多小工厂,一些管理不善的工厂,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应该要求工厂申请工伤鉴定,等结果下来后,工人就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了。工厂没有申请的,工人可以委托家人申请工伤鉴定。那么,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受伤害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经办部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按经办部门出具的《补齐材料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材料。
  
  3、经办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经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承办人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5、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了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工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应该准备好工伤鉴定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劳动合同等其他资料,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如果资料齐全的话,工人最快可以在两个月内拿到工伤鉴定书,对其不满的话,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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