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及时处理车祸,这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那么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车主发生车祸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
  
  【注意】
  
  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立即停车涉及到事故责任的认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本来不负事故责任或者只负事故较轻责任,有可能被认定为较重事故责任。如,因为没有立即停车而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没有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而负事故责任或者负事故较重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或交通肇事逃逸:
  
  ①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1人以上重伤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普通交通肇事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3人以上重伤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②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普通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车辆驾驶人停车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安全保护措施:
  
  (1)拉紧手制动;
  
  (2)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
  
  (3)设置警告标志牌。
  
  【注意】
  
  ①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车辆驾驶人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对次生事故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②警示牌设置的距离要求为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要求在150米以外。因警示牌设置距离不够(甚至只差一两米)导致次生事故而被认定负事故责任的并不少见。因此,当事人在不能准确判定距离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将警示牌设置远些。
  
  3、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留下后果的具体场地和空间范围。
  
  (1)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当事人必须使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应当在路面上标明肇事车辆的位置和伤者倒地的位置。
  
  (2)对于“私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并签字确认交通事故协议书“事故事实”、并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再撤离现场,避免先行撤离现场后赔偿协商不成无法认定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
  
  【注意】
  
  交通事故现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和处理交通事故的最重要依据;是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的关键。
  
  ①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否查清交通事故事实,均承担全部责任;
  
  ③当事人未保护现场导致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一方或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
  
  4、迅速报警或者“私了”。
  
  (1)对于依法不能“私了”(包括依法不得“私了”和无法达成“私了”协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待交警处理。
  
  (2)对于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A、当事人在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并保留拍照或者划标现场事故现场位置后,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B、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前应当先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注意】
  
  ①对于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②对于依法“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前必须先签订确认“事故事实”,避免撤离现场后对方翻脸不认,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5、立即疏散。
  
  由驾驶人员或者车上其他人员(驾驶员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组织疏散,防止次生事故。
  
  最后,出险后当事人应当在48小时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了保险事故。否则,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损失无法认定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处理车祸的流程与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差不多,根据车祸的严重情况是否决定采取私了,私了处虽然快捷,但后续无保障,最好还是通过交警来处理。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给予更好的帮助。
  
  

·违约金过高的判定
    1.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应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不能作为判断本案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2.违约金是本案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与民间借贷利率的性质和约定目的并不相同。投资合作与借款有所区别,投入资金系把投资人的资金置于市场配置中,以其...

·一、离婚协议财产明细包括什么?
    一、离婚协议财产明细包括什么?夫妻双方财产协议中必须包括共同财产的相关处理,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类别。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1990-8-5
执行日期:1990-8-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豫法经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的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期限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

·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是一种对他人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 无证驾驶也指驾驶资格被依法剥夺期间继续驾车和持采用欺骗手段冒领的驾驶证驾车的...

·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刑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判刑了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面对让人仰望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租房住,不过租房住有时候也会遭遇一些麻烦事,比如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时候该怎么办?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属于房主违约,这时候可以有两种选择: 1、继续租住...

·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醉驾的行为就越来越少了,
    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醉驾的行为就越来越少了,但仍然会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喝酒开车无伤大雅,而这些人中甚至包括了教师。教师醉驾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有可能还会被开除公职,那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是否有法律依据?一起来看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是...

·在我国工伤鉴定会花多少钱
    可能在有些人看来,工伤认定终结以后,就能够和用人单位协商关于工伤索赔的事情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工伤鉴定程序进行完毕后,员工得到的赔偿款项将会更合理一些。所以在工伤鉴定程序终结完毕之前,基本上所有的花销都是由员工本人承担的,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也是如此,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