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房屋出租的时候,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呢?在签订合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事项,当事人双方都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理,租赁工作人员需要审查、监证等,下面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具体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
  
  该点是为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向学校提供的。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需要5个工作日的,而出租屋编码卡可以在当天马上办出。
  
  1、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陪承租方去街道办的租赁办,其它由承租方办理;。
  
  出租方需提交资料:
  
  ①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
  
  ③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
  
  ⑤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
  
  验过相关资料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后可取房屋租赁凭证;
  
  2、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街道办的租赁办,一般是在一楼大厅有服务窗口,填写《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用黑色沙笔填写,不得涂改。合同一式三份。
  
  承租方需提交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签订的流程也是比较简单的,当事人持房屋租赁资料去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然后审查,签署完意见后缴纳税费后,就可以发给承租人登记证了,一般在三天内就可以办理完毕。以上是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问题的回答,若您还有疑问可参看下面的延伸阅读或者咨询。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可以申请吗?车辆贬值损失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实行完全赔偿原则。其次,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在交...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您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汽车在90年代是一种奢侈品,但是到了21世纪以来,汽车作为一种普通的“大件”已经进入我们的视野中并习以为常,而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相应的下游行业也就发展起来,例如商业车险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对于商业车险具体了解多少呢?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商业车险保单要随...

·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一、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提到劳动保障金我们可能会想到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农民工欠薪问题。一般来说建筑行业在办理行业资格许可证前会到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从而防止欠薪行为。那么我们在入职建筑行业新单位时,可以了解新单位的正规性,所以的我们为您介绍劳动保障金是什么。一、什么是建筑业劳动保障金建筑业劳动保障...

·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2、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

·
    ...

·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追偿权应当在何种范围内行使?
    我国侵权责任法未对追偿权作出规定,立法者给出了如下理由:其一,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不少国家越来越限制雇主行使追偿权或者不允许雇主进行追偿,认为雇主可以通过企业保险等方式来解决赔偿费用的问题。其二,侵权责任法主要解决对外责任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内部责任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来约...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比较少的,重婚罪也比较好认定的案件,对重婚行为的认定,可以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意见。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