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您的位置:首页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样的话,公司负责人是要被判刑的。那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或者假冒其他公司实施的。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3、两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非通过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4、客体也是不同的,诈骗罪侵犯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本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
  
  综上所述,公司在发行股票、债券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隐瞒重要事实,达到发行目的的,情节严重的话,公司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负责人来说,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至于最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做出考虑。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怎么判刑?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者,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参加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动手,应当积极反映情况,警方会做出正确处理,聚众斗殴参加人数少,首要分子应当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认定 ...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 无抵押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

·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企业还存在有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有些人认为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属于童工,但是也有人认为不属于童工。对于童工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工人的年龄来进行判定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童工的定义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在我国,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在我国,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不同,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也是不同的。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怎么看呢?为了解决您的问题,我们特意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三种归责...

·一、结婚一年没有夫妻之实离婚彩礼退吗?
    一、结婚一年没有夫妻之实离婚彩礼退吗? 只要有证据就可以申请退还彩礼; 1、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2、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3、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

·投资入股协议书的范本
    投资入股协议书的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公司,如果股份制公司。公司的经营发展,对于公司的未来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有闲散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购买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的股份,如果该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良好,我们就可以获得投资收益。接下来,我们将针...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
    在中国的贫困地区,有很多孩子因家庭无法承担学费以致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辍学在家。为了贴补家用,那么些辍学的孩子就会外出务工,而他们往往并未达到法律所认定的用工年龄,即不满16周岁被称之为童工。那么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呢? 一、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2023年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 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