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毒品是罪恶的源泉,不仅对吸毒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使其经济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而且由于吸毒引发的盗窃、抢劫等恶性案件众多,使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因此,国家一直对涉毒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包括制贩毒活动的外围行为,那么,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呢?
  一、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含义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认定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三、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综上所述,关于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判的问题,首先要对犯罪行为予以认定,其中包括两个关键要素,一个是运输的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幼苗,已经经过灭活处理的不认定为本罪;另一个是运输的数量较大,运送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少的情况也不认定为本罪。
  
  
  

·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刑法》的规定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中因为赔偿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而当事人具体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就显得很重要。实践中,大部分的人都是会就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书写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的时候却不知道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

·父亲再婚后妈属于法定监护人吗
    父亲再婚后妈不是法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

·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些?
    在现代的离婚案件中,各个地区都不难发现因为离婚而发生经济财产纠纷的问题,婚姻法根据这一现象,为了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出台了相关规定,避免财产分割纠纷,那么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些? 婚内房产确认之诉的现...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抚养费...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都会进行责任划定,当事双方按照划定的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都会进行责任划定,当事双方按照划定的责任各自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责任的划定一般是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具体行为判定的,以湘潭市为例,湘潭醉驾交通事故对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双方当事人。

2.代理工作范围。

3.双方的权利、义务。

4.违约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方外遇财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

·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
     一、关于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

·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