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借款还款是经常有的事情,个人之间的借贷一般比较简单双方认可就行,但是个人与公司之间就比较复杂了,特别使公司与公司董事之间。那么,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到底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公司法的资料,欢迎您阅读,参考。
  
  一、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16条,股份公司章节,法律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受上条限制,实践中存在争议。
  
  然而,无论如何《公司法》第149条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借款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借款是否违法,应该从程序和实质两方面综合考虑:
  
  首先,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149条,该借款行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是否事先征得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如果没有,应当被认为是违法或不当行为。
  
  其次,从实质上考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将自己置于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地位,公司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公司或者子公司进行借款,为自身谋取经济利益,必然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您以下邮件中提到的出让土地,如果该土地将来完全用于福建格来德服饰实业有限公司自身的利益和发展,则该借款并没有违反高管忠实义务;但如果该快土地将来是用于翁总自己另外设立的公司的,则翁总有肯定违反了公司法对高管的限制性行为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50、153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是向公司借款是受限制的,但是法理之外莫过于人情,若是真的急需用钱,也可以尝试与公司其他董事沟通进行私下借款还款。如果还有想了解更多有关这方面知识的朋友,我们建议您可以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性解答。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一、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

·拘留之后必然会逮捕吗?
    一、拘留之后必然会逮捕吗?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羁押程序,后续不一定会逮捕的哦,是有可能取保候审或释放的。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

·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1月修订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什么是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案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第十章,...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 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过户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许多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却轻视了土地证。完整的房产权除了房屋权证,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该办什么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办理流程请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申请将该国家机关诉讼至法院,由法院立案审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 ...

·销售假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怎么判刑
    销售假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怎么判刑?销售假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存在么
    在现在这个社会,家庭离婚越来越常见,但是家庭离婚往往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按理来说,父母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对于离婚的家庭而言还是需要划分清楚抚养权的。不过也有些家长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最后协商决定共同抚养的,协议离婚共同抚养权这种情况存在可能性么,下面还请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