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二、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什么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需要怎么操作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夫妻离婚时,是可以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的,不过,房屋属于不动产,双方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才行。
  
  

·红灯亮时整车过线算闯红灯吗?
    红灯亮时整车过线算闯红灯吗? 一、红灯亮时整车过线算闯红灯吗? 红灯亮时整车过线不一定算闯红灯,只有拍下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三张照片时,闯红灯才成立。 认定一辆车闯红灯,会有三张照片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驶入路口的这张照片就能明确,车辆是否在红灯...

·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劳务合同法律规定: 第一条:劳务合同的性质 1、根据劳务合同,允诺提供劳务的人负有提供约定劳务的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在劳动者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绑架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

·盗窃罪偷牛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盗窃罪偷牛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法律中偷牛属于盗窃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1993年12月29日  司发通(1993)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

·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一般会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当然,这就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但通常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那到底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请求权...

·什么是有价证券诈骗罪?
    什么是有价证券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法院的判决都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有时候,当事人会对法院作出的裁决表示不服,因为他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所以它们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那么您知道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 按对方...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从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都需要严格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完工以后在交付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工程能够通过质量验收,否则是无法交付使用的,一般在进行正式的验收之前都会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在预验收通过以后,根据要求进行正式的验收,但是预验收该如何进行,可以到本文进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