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
您的位置:首页  »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生活中,人们都会进行商品的交易,我们支付商品的价款,商家给我们商品。但是有些东西数额较大,一次性支付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便可以先支付一定费用的保证金或者是佣金,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偿清价款即可。此种交易方式我们称为外汇期货,那么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外汇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合约是一种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的法律契约。该合约规定交易双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和佣金,并按照交易币种、数量、交割月份与地点等买卖一定数量的外汇。在实践中,交易双方很少进行实际货币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约对冲掉。
  
  根据《外汇期货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汇期货交易是指以远期合同形式承诺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买进或卖出规定金额的外币买卖。包括远期外汇保值买卖和外汇风险买卖。
  
  二、外汇期货合约的主要特点
  
  1、外汇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集中公开竞价交易的一种合约,通常交易场所固定,交易时间有限制。
  
  2、外汇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
  
  3、外汇期货合约实行保证金制度。
  
  三、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差异如下:
  
  1、市场性质不同
  
  外汇期货合约是在集中市场 (交易所) 交易,而外汇远期合约的交易则是在店头市场 (银行柜台) 进行。
  
  2、到期日不同
  
  外汇期货合约有标准化的到期月、日的订定,而外汇远期合约的到期期限则是随顾客需要而量身订做,通常是在一年以内。
  
  3、价格决定的方式不同
  
  外汇期货合约价格的决定,是透过在交易所公开喊价的过程或是电子交易系统达成。外汇远期合约的买价与卖价,则是由批发市场的自营商考量即期汇率与利率差异而后决定报价。
  
  4、预防违约的方式不同
  
  外汇期货合约对顾客的信用风险的管制,是依靠保证金要求与每日评价制度来防堵违约事件的发生。外汇远期合约没有保证金要求,但银行会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或是只对有良好长期关系的客户提供远期合约。
  
  5、交割方式不同
  
  外汇期货合约部位的结清很少采实物交割,多采现金交割;外汇远期合约则几乎全都是实物交割。
  
  6、交易成本不同
  
  外汇期货合约的交易成本是佣金,而外汇远期合约虽不收佣金,但买卖价差其实即是银行所收到的某种形式的“佣金”。
  
  7、交易时间长短有别
  
  外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订定的的营业时间内交易。外汇远期合约的交易则是透过银行的全球网路连线系统达成,因此可以说是一天 24小时都在交易。
  
  以上就是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同的区别的详细内容,外汇期货合约的交易场所一般是市场交易的,而外汇远期合同的交易产所则一般是店里交易。并且二者的价格决定方式也不同,前者是通过交易所公开喊价的,后者则是卖家自己根据商品的价格属性,自己定价的。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后离职。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社会飞速发展,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相应的各种劳动关系也越来越多
    社会飞速发展,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相应的各种劳动关系也越来越多,由此而产生的各中关系纠纷也是频频发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劳动关系确认的问题。这其中包括了租赁确认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关系都可用法律中的规定来进行确认,下面就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作简单介绍。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根...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女性休产假会被辞退吗?
    女性休产假会被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一、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大多数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城市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方,有很多工厂,这些工厂用地是通过在政府机关划拨而得来的,属于有偿使用,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一种,大多数人们会把钱存在银行,当银行吸收了存款就形成了银行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吸收存款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可以使个人和企业也可以是政府机构。所以银行债权债务关系较复杂,这里简单说明下银行债权债务关系。 一、银行债权债务关系 银行...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之类的纠纷事件还是很经常发生的,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越是容易发生劳动仲裁事件,作为省会城市的南京一定也有很多类似事件,那么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为您解答。 南京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庭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