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投标报价是取得合同的关键,也是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报价应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包含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费用和所期望的工程利润,应该采取有利的报价,另一方面由于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有承包工程的资格,都希望报价为业主选中,和业主谈判以击败对手取得合同资格。因此,要做好一个既有利又有竞争力的报价,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是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费用支出,也是承包商的保本点。因此,工程预算必须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内容,反映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商的合同责任、义务、工程范围和详细的工程量。预算前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具体地逐条地确定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复核工程量,以确定各项费用。
  
  2、制定报价策略
  
  制定报价策略是经营策略的一部分,因此必须综合考虑承包商的经营总策略、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合同的风险程度等,以调整不可预见风险费和利润水平。一般在承包工程中,投标报价不等于合同价格,因为在议价谈判和合同谈判中可能调整报价,而常常合同价格又不等于工程实际结算价格,因为合同实施中可能通过索赔调整合同价格。因此,承包商在议价谈判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调整报价,提出更好的、更先进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以战胜对手。例如:隧道报价中,可利用洞内弃方进行石料自加工,可减少地材购入价格;开挖过程中也可采用人机配合的施工或多功能台架进行生产的合理调配,这样可降低机械使用费。
  
  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承包商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的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文本条款的审查
  
  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合同的文本尽量采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或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作为合同文本的依据,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1)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对合同规定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情况都要作预测、说明,以防日后争执。
  
  (2)定义清楚、准确,双方工程责任界限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3)合同条款应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即责任和权利、工程和报酬之间的平衡。
  
  2、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审查,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由于承包工程的特点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承包工程过程中风险极大,范围很广,常见的风险有三类: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工程上的许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那些影响到一个地区或整个社会利益的,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单位都应以符合国家和社会利益为前提,不能互相推诿,要责无旁贷,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此外,如何减少或避免风险,是承包商合同谈判的重点。对于已分析的工程承包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对策如下:
  
  (1)在报价过程中,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可采用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先抛开,再与业主议价谈判,其次合同中规定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要增加风险附加费,或采用多方案不平衡报价以供业主选择。但这些方法要根据自己竞争的能力以及抗风险的能力而确定,以免影响中标。
  
  (2)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约束条件。尽可能将风险大的合同责任尽量采用分摊的原则,尽可能使双方形成一种共同抵御、共同承担的密切合作关系,但同时施工单位也可相应地减少一些利益。以水柏铁路为例,工程中标后,因工程类型多,尤其是桥梁工程较多,按设计要求及我单位实际情况,要么购买大量的新设备及模板、模具,要么从北京长途调运,这样要大量增加投入,谈判中我们建议业主增加投资,但业主不肯让步,为了减少风险损失,我们采取与业主合作,将部分桥梁工程分包给业主指定的并具有同等资质的专业承包商施工,以回避风险。
  
  3、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承包商通过以上各项工作,在合同谈判阶段,应选择最有合同谈判能力和经验的人作为主谈进行合同谈判,其他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和建议。
  
  (1)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
  
  承包商的基本目标是取得工程利润,这个利可能是该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长远利益。
  
  (2)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承包商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搞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双方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另外,对重大问题不能客气和让步,切不可在观念上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当然,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
  
  (3)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 切问题必须“先小人,后君子”,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有侥幸的心理。
  
  ②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规定,不要以口头承诺和保证,要相信“一字千金”,不要相信“一诺千金”。
  
  综上所述,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首先要做好预算、进行报价参与招投标,获取合同承包资格,其次就承包合同的价格、施工条件、双方的权力义务、预计可实现利润等细节与发包方展开谈判,尽量对所有工程细节进行明确约定,并体现在书面合同条款中,避免后期出现异议和纠纷。
  
  

·医患纠纷协议应该怎么写?
     有时候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会对治疗产生的合同,或院方产生的医疗过错等产生问题,一旦医疗纠纷产生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去解决,对此还要写医患纠纷协议。那么,医患纠纷协议书应该怎样写才会生效?下面就是医患纠纷协议书的范本。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

·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进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进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一、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进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公开信息的,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为拒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您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但是国家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所以说每一个省市都有其自己的征地补偿的标准,而湖南省也同样的如此,而征地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社会生活水平而做调整的,那么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项目管理论坛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生产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由此可见,安全是生产过程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每一个企业、每一名员工都认真落实工程施工的安全规范。另一方面,电击事故又是安全事故...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一、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一般是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公私财物”只能是合法财产或依法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不包括非法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

·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