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引起极大的重视,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建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那么,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施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程质量内部“三检制”原则:施工班组和专项工长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及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
  
  2、凡是需要请质监站和设计单位检查验收的工程部位,必须按照第一条的检查程序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再请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3、检查验收单元的划分,应该按照建筑单元或流水施工段划分,由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划分后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作为验收的基本单元;非特殊情况凡是没有划分单元请检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不予检查验收。
  
  4、凡是涉及工程重要部位进行隐蔽的,必须履行隐蔽确认手续后方能进行(如混凝土浇灌令、工程报验单等)。
  
  5、凡是请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的,原则上应该一次验收合格,凡是请质监站和设计单位检查验收的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二、关于处罚规定
  
  (一) 管理流程处罚:
  
  1、 凡是未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而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除按照相关规定返工整改外,处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2、 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监理单位将发出局部工程《工程施工暂停令》,且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次。
  
  3、 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1)违反第一款第1条的处罚100元/次;
  
  (2)违反第一款第2条的处罚500元/次;
  
  (3)违反第一款第3条的处罚500元/次;
  
  (4)违反第一款第4条的建设监理单位拒绝验收。
  
  (5)违反第一款第5条第一项、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处罚500元/次、违反第二项的处罚1000元/次。
  
  (二) 管理体系处罚:
  
  1、未按照施工管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健全,处罚500元;管理岗位每缺少1人处罚100元;质检员每缺少1人处罚200元。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书面技术交底,无专项施工方案,罚交底责任人50元/次。
  
  3、交底错误,未造成后果,罚交底人及技术负责人1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罚交底人及项技术负责人500-2000元/次。
  
  4、不按交底要求施工,罚施工班组500元/次;造成较大返工修补的,处罚班组1000元/次,专项工长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5、工程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抽检,罚送检员100元/次;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未做试验,即指挥现场使用的,指挥使用的人员200元/次。质检员、送检员各100元/次;检验不合格,有关人员通知该材料暂不能使用,强行使用人员罚500-1000元/次。
  
  6、工程资料与施工不同步或不真实,资料未及时收集,罚资料员50元/次;有关人员不及时上交资料,罚20元/次;资料与现场材料不符,罚责任人100元/次;送检人员因疏忽,造成试块、材料试验报告欠缺或数量不足,罚送检人员300元/次。
  
  7、资料员收到上级或建设监理单位来文、质保书或送检资料,未及时交相关负责人签署阅批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罚资料员100~500元/次。
  
  8、质检员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又未下达整改通知单、不上报,罚质检员500元/次。
  
  9、对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不合格)未发现或未整改的,隐蔽验收时被业主或监理提出要求整改的罚相关人员500元/次。
  
  10、现浇砼构件重要部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发拆模通知书而擅自拆模的,处罚工长50元/次,质检员1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倍予以处罚;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11、钢筋工程已进行隐蔽验收,且已下达砼浇筑计划和砼筑令而技术资料尚未齐全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三) 质量问题处罚:
  
  1、 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无产品质量合格证,以次充好,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2、 砼浇筑时出现一次模板崩开事故,罚木工工长50元/次,质检员50元/次;处罚班组200元/次。
  
  3、 现浇砼结构出现蜂窝、孔洞、夹渣、露筋超过规范要求,处罚操作班组50元/处;超过规范要求两倍以上者,罚操作人员100元/处。
  
  4、 屋面、外墙、窗周、厨卫间、地下室等处出现严重的渗漏,每处罚质检员50元/处,项目具体责任人100元/处。
  
  5、 页岩砖或有湿润要求的砌块,砌筑前未提前浇水湿润而上墙,处罚操作班组50元/次。
  
  6、 墙体拉接筋、停歇时间、顶楔、钉钢丝网等不符合要求,处罚操作班组100元/处。
  
  7、 砼养护不足,造成强度降低,处罚操作班组500元/次。
  
  8、 结构砼大面积胀模、跑模或漏浆,处罚操作班组500元/次。
  
  9、 防侧雷击、防雷、接地系统未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连接的,处罚操作班组50元/处。
  
  10、 擅自违反操作规程,在桥架、预埋线管内搭接电缆、电线的,处罚操作班组100元/处。
  
  11、 预埋管出现堵塞,擅自在砼内直接敷设电线的,处罚操作班组100元/处。
  
  对上述处罚,建设监理单位并不针对施工班组和施工项目部具体管理人员,而只是针对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违规处罚。
  
  条例中出现的关于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具体处罚数额有两层含义:
  
  (1)施工项目部可以参照此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班组;
  
  (2)违规处罚数额是按照违规人员和班组应处罚的数额累加后发出的处罚总额。
  
  我们知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协同合格是一项重要工作。这不仅是因为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还因为质量问题一旦凸显,该工程后续的维护成本等都会猛增。所以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
  
  

·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来讲,虽然法律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购买,但毕竟此时房产上面设立的有抵押权,因此实际交易的时候可能与购买普通房产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对于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进行购买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有抵押的房产...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我们知道,为了募集资金,很多公司就会向投资者发放债券。债权很多时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但是就算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有多大,它也不可以无限制的发行债券,国家法律对于债券的发行比例是有法律要求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1、...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什么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什么 一、商品房认购书会有哪些陷阱 (一)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承诺写入该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楼号,为将来买卖合同的成功签订增加了困难,给买受人套上了一个不平等的枷锁,也为开发商逃避责任留下了伏...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其行为具备以上特征,即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点:一,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二,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吗?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

·车祸保险理赔材料有哪些,它的流程是怎么样
    车祸保险理赔材料有哪些,它的流程是怎么样我们都知道,车主买车的时候都是要购买保险的,而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生车祸后能够进行理赔,因此,提前了解车祸理赔的流程以及车祸理赔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车主有很大的帮助。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相关详细内容,供您进行参考。 一、车祸保险理赔...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同内容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您的自身福利与保障。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相信不少朋友并不是很了解,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想必也是您对于这类问题中最关心的部分。今天就请您阅读这篇我们整理的文章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总会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也不例外。但在不同的诉讼中,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那么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一、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以下内容:“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