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先在这里解释一下,不存在松散型企业和紧密型企业的说法,正确的说法为松散型联营和紧密型联营。公司的类型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
  
  一、松散型联营又称合同型联营、协作型联营,指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各自独立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型联营的财产责任承担问题,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以各自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型联营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联营合同无效后涉及的相关问题。联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联营体在联营合同履行期间的收益,应先用于清偿联营的债务以及补偿无过错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或者因合同内容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导致联营合同无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和第134条第3款规定,对联营体在联营合同履行间的收益,应当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收缴,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对联营各方还可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检查机关查处。
  
  二、紧密型联营又称法人型联营。指参加联营的各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紧密型型联营的特点:
  
  ①参加联营的方式是出资;
  
  ②组成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
  
  ③联营各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仅以自己出资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任公司,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综上所述,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或者说紧密型联营具有的三种特点是我们值得注意的,也是这种类型的公司所值得注意的,紧密型和松散型的最大的区别是前者是组成了一个新的法人代表后者是各自独立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租房押金条丢失如何退押金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
    租房押金条丢失如何退押金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房东不退还可以走法律程序。1、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要退还的。2、在你交押金时,房东给你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

·长春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帮助职工确定工伤等级,明确赔偿标准的重要手段,如果长春市民对工伤认定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参考当地出台的有关办法,其中对工伤认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长春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您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 长春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自然要给予土地拥有人一定的补偿,不能让您饱受损失,那么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耕地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

·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吗?
     一、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吗? 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事案件追...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讲,如果公民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

·涉及金额满多少
    涉及金额满多少元构成网络诈骗? 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新生事物日新月异的更新换代,网络成为了我们生活、学习和社交的重要载体,当然,也成为了骗子实施诈骗行为的重要载体。那么,骗子诈骗人民群众的私人财产, 涉及金额满多少元构成网络诈骗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 ...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

·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大部分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夫妻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同时即使当事人都签字了,那么也是不能及时生效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

·买卖合同逾期结算诉讼时效届满后还可以起诉吗?
    买卖合同逾期结算诉讼时效届满后还可以起诉吗?买卖合同逾期结算诉讼时效届满后还可以起诉,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

·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
    褪去青涩,踏入社会,大多数人都梦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家,但是对于大多数刚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首付无疑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庞大压力。那么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有什么解决途径吗?我们这就为您解答。 一、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 1、合理利用公积金 一定要尽可能的使用公积金,很多地方是支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