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用卡诈骗罪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信用卡诈骗罪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卡诈骗罪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我国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如今已经讲究的是信用生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信用卡的依赖很强,在平时的购物、出行买票都是使用信用卡,也就是超前消费的观念深入人心,在这样的环境下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来骗取财产,那信用卡诈骗罪5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五万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诈骗罪在我国是一个很严重的罪行,具体的判决刑罚标准要按照涉及财产金额来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比较轻的诈骗就是判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况不叫恶劣的判处5到10年有期徒刑,情节极其恶劣的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商标复审期限是多久
    关于商标复审期限是多久 一、关于商标复审期限是多久 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

·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的内容失去效力,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任何一个合同都规定有其生效的期...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言词证据的主观性强且不稳定,存在证人做出的证人证言有可能受到威胁、利诱而不如实作证,不利于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对于仅有言词证据的案件应当慎重。那么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接下来,请跟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言词证据的概念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

·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多久不可起诉?
    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多久不可起诉? 1、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一直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不受时间的限制。 2、借款的索要主要是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问题。通俗的来讲,还款到期后,债权人不在两年时间内索要,过了两年再去起诉,法院可能会不判债权人胜诉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不能机...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过年了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例外规定
    “但书”指法律条文中“但是”或“但”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上文的例外或附加某种条件的规定。   怎样理解“但书”?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为例,条文中“但书”之前的内容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

·聊城许营镇征地补偿具体有多少?
    聊城许营镇征地补偿具体有多少? 山东省柳城市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征地活动的也开展的很活跃。征地对于生活在当地的百姓来说是一件息息相关的大事。征地就意味着征地补偿,涉及到了相关的金额,政府就会进行相关的规定。有许营镇的读者就好奇,聊城许营镇征地补偿具体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因为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总是有一部分的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有一部分房东不尊重租客的基本权益,所以您在租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一份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个人房屋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