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的状况很对认在生活中遇到过,在解决离婚问题纠纷上很多人会显得不知所措,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分割车子的情况,那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如果是婚内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一方获得所有权的,应当给另一方等价补偿,至于分给谁,一般首先考虑登记在哪方名下,同时考虑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等原则。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三、离婚后可以分割财产吗?离婚后能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所以,离婚的方式不同,对“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的回答也是不同的。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关于分割车子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情况下如果车子的共同财产要一人一半,来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对医疗纠纷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少走弯路,尽快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天津金必达公司王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过失医疗纠纷可分两类: ...

·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的工程项目也是越来越多,施工方在进行完公开招标后,就会由中标的施工方进行施工,那么双方也一定会签订承包合同,那么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如果书写?一般情况下会在合同中写明工程的具体建造方案以及工程的总报价等信息,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甲方: (建设单...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各地都在进行拆迁,城市和农村也都一样,拆迁的步伐都在加快。农村房屋拆迁也是需要根据标准来的,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就是一个严格合理的拆迁标准。当然拆迁补偿的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的,并且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进行调整。下面可以一起来看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范围有哪些?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范围有哪些?(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是怎样的?
    遗弃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也触犯了法律规定,但是由于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若受害人不主动提出法律诉求,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工公诉的,也即不起诉则补不到救济,然而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起诉案件,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方式进行起诉的,你是否知道遗弃罪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

·个人专利转让给企业的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个人专利转让给企业的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依照我国法律个人专利转让给企业必须签订书面个人专利转让给企业的许可合同。个人专利转让给企业分为两种,一种是专利发明权的转让即所有权;另一种是专利实施权的转让。两种专利权的转让有一个共性就是专利剩余年限越久,其转让费用越高。个人专利...

·在什么条件下购买的期房能退
    在什么条件下购买的期房能退一、在什么条件下购买的期房能退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