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
您的位置:首页  »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自己的房产往外进行抵押。但是抵押自己的房产,一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不动产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对自己以后的影响会是非常大的。因此通常情况下,也有一部分人会利用中介公司来对自己的房产抵押的事情进行办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房产抵押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一、北京市房产抵押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从目前行业的情况来看,找中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1%~4%,这个费用包括了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综合费用,不会再单独收费。
  
  二、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
  
  1、 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3、 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
  
  5、 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 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 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交易结束。
  
  9 、买受人凭“黄票”在二十个工作日后到“产籍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房产中介应告知购房者哪些内容?
  
  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以下内容:
  
  (一)中介机构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代理人的资格证书;
  
  (三)预售人出具给代理人的销售委托书;
  
  (四)预售项目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
  
  ①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
  
  ③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④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⑤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⑥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⑦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
  
  ⑧物业管理事项;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找中介办理房产抵押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1%到4%。我们建议您在生活当中可以多跑几家房地产抵押中介公司,找到比较合适的。房产抵押事关重大,您在生活当中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后再做决定。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

·供用电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
  供电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
  单位地址____
  
  用电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____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
    交通轻微伤用不用鉴定?根据实际而定,对于轻微伤的认定有:1、皮下溢血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

·在我国什么借款是集资诈骗?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提高。相应的人们经济收入也逐渐得到改善。针对现在目前的情况,有些不法分子就会通过一些非法手段面向社会进行非法集资。不过这样的行为有和我们生活当中正常借贷有着相似之处,人民对此还是存在疑惑。那么,在我国什么借款是集资诈骗? 一、集资诈骗...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超生子女能否按供养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等待遇?
    养老保险丧葬费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

·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有什么格式
    欠条是在欠款、欠物时,有一方出具给对方的一种凭证性文书,这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字据,通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写欠条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那么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正规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策略,对于这些发展策略的采用将会快速的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虽然已受到国家的重视,但仍然存在很多问...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十...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的等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按比例进行支付。   在实践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标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