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如果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是著名商标,商品本身的影响范围会更广,对于商标的持有人来说也会带来更大的盈利,那么著名商标申请有哪些条件呢?整理了著名商标申请条件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著名商标一般分为省著名商标和市著名商标
  
  (一)省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9、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起算,商标使用达三年。
  
  (二)市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市著名商标的申请根据各个地区的规定有差异,一般有以下的要求:
  
  1、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应期满一年,并连续使用满三年;
  
  2、申请认定的商标与实际使用的商标在文字、图形、排列组合上必须一致;
  
  3、商标所有权人(含被许可使用的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的其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在我市辖区内;
  
  4、在全市同行业排名,前五名(1、成都市58户大企业大集团;2、农业龙头企业;3、知名度很高的服务型企业;4、其他骨干企业);
  
  5、最近三年,每年纳税额应在80万以上,并逐年增加(特殊情况除外)。
  
  二、申请驰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实文件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著名商标申请条件的相关资料,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那么产品也会产被视为知名产品,可以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并且企业可以用来进行选宣传。所以认定为著名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有很大好处的。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一旦签订,租赁双方就必须要依照合同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实践中,对于租房人提前退租怎么办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解除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租房人提前退租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

·医疗事故和解的原则有哪些
    (一)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一般是指业主将商铺的使用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很多情况下商铺的转让合同会发生纠纷,业主与第三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会因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夫妻共同债务。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就面临着债务的分割问题。在分割共同债务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毕竟要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对方一起承担的。 一、夫妻共同...

·强迫交易5万判多少
    涉嫌强迫交易罪。按照《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

·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您都知道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但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具体范围,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一、怎样成立私募基金 1、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现在离婚仿佛成为了一种风气,不仅年轻人离的多,就连老年夫妻,也有很多最后劳燕分飞。所以一些本来具有年龄划分的问题也就大众化了,比如说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老年人跟年轻人也有区别。因为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攒,要划分的财产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步...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只要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使被绑架者的身体安全处于一种危险状态。那么,不管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也不管行为人最终...

·沈阳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的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