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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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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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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是人类宝贵的资源,与自然环境、动物保护、以及工农业生产都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森林树木砍伐,保证良好的森林再生循环,我们国家对林木采伐实行了许可证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严禁盗砍盗伐,否则从严从重处罚,那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
  滥用职权、滥发采伐许可证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才构成本罪。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越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三、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如何量刑?
  1、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定罪处罚:(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 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十立方米以上时;(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并不是所有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都会被判本罪,必须要满足上述5个条件,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才会被判定为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情况则是采取责令纠正、行政处分等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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