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按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想继续持有股权的话,可以将其转让,这一点,我国公司法第71条进行了明确。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这引发了立法机构的关注。那么,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
  《公司法》第71条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关于股权对外转让什么时候才会得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认可从而产生权利的变动。作为公司关系,该条并不约束转让股东能否、与谁及什么时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没有遵守该条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债的效力,不会产生得到其他股东和公司认可的股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该条规定存在的问题在于,它没有规定股东转让股权须得到公司的同意,或者至少允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转让股权须得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同意,从而导致实践中股权转让行为中公司主体地位的空虚化,进而使得本应负信义义务的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虚化。这不仅不利于转让股东权利的行使,也不利于其他股东权益的保障,更不利于公司整体的稳定和发展。国外公司法规定及实践表明,股权转让中赋予董事会和公司相应的同意权,不仅明确了董事等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存在感和主体价值的突出。因此,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应完善该条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明确股权转让中公司和董事会的地位,并明确不遵守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对于公司不生效力。
  二、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此可见,虽然公司法71条,明文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但是并没有要求股权转让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这样一来,就容易发生违规转让的事情,给其它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这也是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今后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应该会将其进行修订。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能否上诉
    民事案件在做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的,那么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是否有权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中国,可以说一线大城市的房价都是很高的,而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人群,往往都是选择租房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涉及到租房的时候,肯定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租房合同。那这个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合同法解释三对现有的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最高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简单对合同法条表面意思的解释,而是对每条有异议的法条进行更深层次地剖析。下面我们就以解释三的第三条为例,为您讲解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一、合同法解释三第三条...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离婚上诉状怎么写?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离婚上诉状怎么写?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的离婚上诉状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不过这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在此为你介绍。 一、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事故,虽然都是规定了相应的伤残等级的,但具体的伤残等级的标准不一样。交通事故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故,而对其中受伤的人进行伤残鉴定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轻...

·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夫妻离婚对方父母离异争夺抚养权一般是不可以的,未成年父母在世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其(外)祖父母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什么?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状态,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的话,实际上就是说犯罪人他在从事犯罪活动的时候,具体所具有的哪一种危害社会的心态,比如说我们国家的财产类型的盗窃罪,就是占有他人的财产这样的一种故意心态。在现实生活当中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做
    医疗事故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事故,这种事故鉴定的申请一般要看当时的发生地在哪,在不同的发生地鉴定的程序和流程都还是有差异的,其他的事故鉴定的机关单位大体都是相同的,但是医疗事故根据事故本身不同也是有差异的,这个事故鉴定的地方可以是卫生局,当然也可以是司法鉴定中心。除了事故鉴定的地点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