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ʦ绰13951899110
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λãҳ  »  
 

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www.nj48.com Ͼͬʦ

    一般在刑事诉讼中才会有辩护人,这一般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维护被告人利益的人,但并不仅限于律师。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辩护人都有哪些诉讼权利吗?现在,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应是指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的案卷也应允许查阅;公诉案件是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实践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然实践中更多的人是聘请专业律师来担任辩护人。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若就孩子的分配、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司法实践来说,并非所有的起诉离婚案件,都是在一审后就可以判离的,有时需要二次起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开庭几次?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 ...

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 一、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
    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 一、一般机动车违停多久能查到? 机动车违章后,一般在网上3~7天就能查询到或者是收到短信通知的,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 1、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需要什么证件?机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牌照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近期,上海市要求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也需要上牌照,非机动车的牌照和机动车的牌照办理是否相同呢?很多人都不清楚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需要什么证件,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上海市非机动车上牌照所需材料的具体介绍。一、上...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

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意外伤害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开始只有一个受伤的部位,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一些新的受伤部位,可是对于之前的那个伤害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好了,这个时候对于新出现的伤害其实是可以进行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申请的,那么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

一、房屋质量起诉书范文的书写应该注意什么?
    一、房屋质量起诉书范文的书写应该注意什么?房屋质量起诉书范文的书写应注写明一些房产纠纷事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产纠纷起诉请求事项;房产纠纷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房产纠纷起诉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房屋质量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发生房屋质量纠纷以后就可以起诉。常见的房屋质量问...

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
    虽然进行房屋的租赁并不会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其中,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

一、离婚前继承的房子财产分割时按共同财产处理吗?
    一、离婚前继承的房子财产分割时按共同财产处理吗? 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

因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返岗,用人单位如何管理劳动者并计发工资?
    对于因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无法返岗的劳动者管理及工资发放,分以下三种情况: (1) 用人单位业务仍正常开展的,建议采取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模式,对该部分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按正常劳动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2) 用人单位业务萎缩无需部分劳动者提供远程支持的,可以安排劳动者在疫...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