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注意什么在对房屋进行设计装修的时候我们通常会和设计师签订合同,那么设计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其实,无论是签订任何一种合同的时候我们都需要严谨认真对待,因为这关系着我们的切身利益。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1、弄清设计收费的计算方式设计师收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方式可以分以下几种: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目前市场上,通常按使用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得比较多,这样的收费方式对于那些得房率低的装修者而言,比较合理些。装修者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该针对这一项注明一下,因为这几个计算方式,看似只差几个字,但如果计算起设计费用来,可能会相差上千元。 设计费支出的时间和金额 在合同中,装修者应该和设计师约定好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是分四次支付的。第一笔设计费用在签订合同后,测量房子前就要支付了,一般是设计总价的20-25%或者是1000元左右的预付款。第二笔费用在初步的方案确定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50%。第三笔费用在设计阶段图纸确认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20%。最后,在确认完全套设计图纸后,装修者要将剩余的设计费用都付清。 出示效果图的制作费用 有些不正规的设计合同里,会针对居室的效果图另外要求,如果装修者想让设计师出效果图,必须以一张几百元的费用来支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师的收费已经较低了,如果再送效果图,设计师的整个成本就高了。其实,通常在设计总价利润还不错的情况下,设计师都会根据设计构思送业主1—2张的主要区域的效果图。装修者应该在签订合同前和设计师协商好,然后再签字。2、设计平面图纸的具体内容在合同中,要注明设计师所制作的图纸内容。因为,有些设计合同在图纸的要求上比较模糊。一般一套完整的图纸有原始测量图、墙体改建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气施工图、水管走向图、现场制作家具尺寸图、立面图、以及各个接点图剖面图等。如果不在合同里面注释仔细,很容易让一些设计师有了偷工减料的机会,图纸不全就会影响到今后的施工质量。3、制作图纸的期限规定当设计师测量房子后,就要做初步的设计方案,确认完初步的设计方案后,就要制作第二阶段的设计图纸,最后就是制作全套的设计图纸以及主要装饰材料的清单。在这3个阶段中,装修者和设计师要商量确定一个提交图纸的期限,通常公寓房的图纸制作大致在7天左右,别墅等大面积的住宅,期限的要求可以适当延长些。有了期限的要求,对设计师就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装修者保障自己利益的依据。4、设计师提供服务的内容规定设计师的服务从开始设计——施工——家具软装,直到业主入住前都要有的。通常情况下,开工前设计师要做设计交底工作一次,施工阶段,设计师应该保证有两至三次的现场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是一次。但是,有时设计费的多少决定了设计师服务的项目,因此装修者如果要确保自己利益,就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要求。综上所述,设计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对收费方式的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具体方式有根据面积计算的,还要对平面图纸的内容做出分析,以及规定制作图纸所需的时间,还有是对设计师提供服务内容的规定。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保费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对于高价购买的交强险,很多车主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有一定得了解,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交强险是免赔的呢?整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交强险条款》免赔条款规定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

·2023年绑架罪量刑是多少
    2023年绑架罪量刑是多少 一、绑架罪量刑是多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

·欠钱不还还不说人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不说人话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

·股权转让净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几种?
    股权转让净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几种? 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股权转让已经是我们所熟悉的一种经济行为。股权转让的行为涉及到转让价格,要确定转让价格,就要对股权转让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整理出股权转让净资产评估的方法以及几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一、股权转让净...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一、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交通事故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如何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