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事业单位在需要某类商品或物资时,规范的程序是需求部门先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视价值大小进行招投标,确定供应商后与之签订采购合同,虽然签订合同是最后一个步骤,但如果出现差错,依然会给公共财产和利益造成损失,那么,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如:退换货的办理方式、违约责任说明、送货时间等。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产品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上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内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
  
  7、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充好。
  
  8、适当地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二、审查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2、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3、数量
  
  是否与需要数量一致。
  
  4、质量
  
  质量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因此,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5、价款
  
  价款与协商价一致,合同上注意价款要大写。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约里面的规定与采购部门提供的信息一致。
  
  7、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8、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不可行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9、争议解决方法
  
  这里面只要注意管辖法院,采购合约,如果是采购方一般都会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个主要是看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而定。当然绝对不能既选择仲裁又选择法院,也不能在选择仲裁时所选择的仲裁不是唯一的。
  
  10、其它事项
  
  采购合同里面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如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时间、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等问题。
  
  综上所述,关于订购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包括合同审查及合同签订两个流程,重点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商品的种类、价格、数量、退换货和违约责任等是否清晰,销售单据是否规范并加盖有效印章,最后,可约定先交付定金、货到验收后再付余款的支付方式。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通信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如果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到人们之间信息的传递,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确保通信工程质量是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的责任,我国在这方面也出台了具体指导办法。那么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多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如获得辩护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都有权进行自我辩护。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代理申诉...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融资难。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因素有很多,既有外界环境因素,也和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强、信誉不高有关系。因此,企业要从自身做起,加强管理。那么,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

·用人单位裁员的范围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在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之后,则可以依法对单位的部分员工进行裁减,也就是提前解除与这批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进行裁员也是有范围限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用人单位裁员的范围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裁员的范围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就不是很清楚了,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法条。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目前...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

·摩托车没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摩托车因为其便利性以及易于操作的性质使得社会上很多人都会选择骑摩托车出行,但是骑者不遵守规则再加上车速调控的问题就非常容易出现意外,但摩托车又不像普通的汽车一样会提供交强险购买,那么,摩托车没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摩托车没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摩托车没交强险发生事故由机动车一方当...

·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有效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如果是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 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