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自己居住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想买更适合自己居住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于是就衍生了换房需求。简单来说,换房是现今大多数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想要拥有自己满意的房子,但是多数人却不了解有关换房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导致未来发生换房纠纷问题。那么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跟着我们一起看看吧。
  
  换房协议(样本)
  
  本协议仅供换房双方参考,协议双方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房城88网不对协议双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当事人身份定义:
  
  房主-该房的合法拥有者。
  
  使用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暂时使用该房者。
  
  房主代理人-由房主指定行使房主权利者。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协议相对人: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一、换房类型:
  
  □交换居住□交换租赁□交换度假□交换产权
  
  二、双方约定:
  
  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入住人数、电话和家用电器使用事宜等达成协议(如果租赁交换需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1、交换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具体交换日期:
  
  3、房主□需要□不需要购买该房的保险费用。
  
  4、房主将支付该房的土地、财产税、按揭、及现有财产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责任约定:
  
  1、在换房前的房屋水电费由房主支付。换房前房屋及其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做过全面的安全和维护检验。
  
  2、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损坏,而需要及时维修的费用由房主或房主代理人支付。
  
  3、使用者对房屋和设施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使用者负责适当赔偿。对于房间内物品的损坏,必须以同等质量的物品替代。如遇紧急情况,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通知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并允许其进入房间检查和安排维修。
  
  4、在换房期间,换房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别人。
  
  5、使用者在未经房主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装修等进行改造。
  
  6、换房期间使用者负责对第三方人或物造成的损害赔偿。
  
  7、换房期间的物业费、卫生费及使用者所消耗的水电、煤气和电话等费用,均由使用者支付该费用。
  
  8、使用者有义务将房主的所有邮件转交给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
  
  9、交换产权双方还应当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并向当地房管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补充:
  
  双方当事人均声明:换房(交换产权除外)不是房屋产权交易。它既不能用于财产借贷,也不应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收取与给付。换房协议的当事人只是在约定期间内邀请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客人来访居住。
  
  房主或代理人:(签字)
  
  协议相对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
  
  1、协议双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般应包括户口本、身份证1份,房屋产权文件或租赁文件1份)
  
  2、由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内贵重财产清单1份
  
  3、交换房屋现状的照片1份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换房协议只是双方签订的合法协议,并没有实际拥有房产,虽然协议有效,但是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发生房产权属纠纷问题,如果房产登记不过户,房子依然不属于你。所以如果要换房并拥有房子,应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并过户,以防出现未来房产权属纠纷问题。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二)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

·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后还能反悔吗
    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夫妻除了要充分协商离婚的相关事项外,还需要将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其实也就是签订离婚协议书。那要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后还能反悔吗?现实中有出现过反悔的情况,但当事人都不清楚该怎么操作才好,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协...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概念 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是什么,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北京市拆迁征地赔偿标准的方式 (一)北京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有什么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有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

·要约收购豁免条件有哪些?
    要约收购豁免条件有哪些?现代社会收购一家公司时,若收购人持有、控制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继续增持股份,就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即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那么关于要约收购豁免条件有哪些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如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那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终止劳动关系...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

·按照最新的刑法规范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按照最新的刑法规范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