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何判决等,都是您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呢?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那么我们去看看这些因素下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出钱买房:属于单方财产的情况,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综上所述,关于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问题,要综合考虑房屋购买资金的来源和权属登记的情况,夫妻双方购买的自然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父母购买的按出资比例确定共有财产,其中一方父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只有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就是父母赠与孩子的单方房产,与另一方无关。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无需经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且债务人也无权就未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为由,拒绝履行还款责任。但是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需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债权的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为了保障自...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民事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诉讼费。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诉讼费标准不同,除了这个内容外,当事人还比较关心诉讼费的承担主体。那就交通事故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

·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一手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开始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购买二手房之后,对于购房者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办理过户手续。究竟购买二手房的该如何过户,而在过户的过程中有需要什么证件?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买二手房后过户要什么证件 卖方需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

·有乙肝能减少刑罚吗
    不可以。犯罪人员身有疾病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样进行判决执行。只是在执行中适格于执行方式变更的可以变更处罚执行的方式(比如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如果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是不影响刑罚执行的,如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的,可暂不关押,病情好转或康复后仍收监服刑。监狱对具有传染性疾病的...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决定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是否可以有效的进行,它对合同的管理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您知道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

·新婚姻法 遗弃家庭成员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遗弃家庭成员方面的规定是什么?第1079条: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作...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怎么办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可以协商按照新的价格购房。没有签订合同,对买卖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则上是对方可以重新谈判,确定价格。如果签订了合同,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合同将会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根据合同约定,法律不支持以降价为由而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益。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与时俱进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制度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现在关于知识产权及著作权保护,成为当今各个国家十分关注的问题。著作权其实也就是复制权,因为过去印刷术不够普及,所以当时的社会的人们...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说到个人所得税,相信您都不陌生吧。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也就十分重要。那么,您知道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的知识。 一、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 如果在征期内,您要修改的数据生成税款多于错误录入的,可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