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说到判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后,才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刑处罚。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不同的。那究竟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额超过30万元。2、下列情形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3、因逃逸导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亡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被判处刑罚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是对国家公共管理制度的破坏,因此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个法律领域的问题,相互不能替代和免除。但是,交通肇事以后是否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将作为刑事悔罪的重要表现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因此,交通肇事以后,当事人应当积极赔偿死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尽量获得死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对于定罪量刑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知道交通肇事判刑标准主要有三个档次,其中一般犯罪情节的,往往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在交通肇事之后还有逃逸情节,又或者因为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话,这两种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自然就是比较重的了。
  
  
  

·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
    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一、收养人死亡是否就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效,单位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自动离职并不是法律专业术语,也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及员工单方的违纪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未按...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的额度不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履行出资义务,实缴资金。在公司运营阶段,公司资本也要维持一定的额度,当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减资。那么,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夫妻共有房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
    夫妻共有房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法定条件的话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合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

·若借了网贷还不上网贷算诈骗吗?
    近年来,随着我国计算机行业的发展,不少网贷机构也兴起,由于网贷需要借贷者提交的材料是比较少的,故而不少人会为了避免银行等金融机构,较为繁琐的借贷流程,而选择网贷,若借了网贷还不上网贷算诈骗吗?如果属于诈骗,该如何得到救济? 一、若借了网贷还不上网贷算诈骗吗? 网贷不还是否属于诈骗...

·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公路工程质量是人们所关注的,公路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车主在形势道路的时候的安全隐患,现阶段,最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有哪些规定,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是不得而知的问题,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于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希望对...

·煤炭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煤炭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煤炭是我国生产生活和能源储备的重要物资,从煤矿采集区到实际使用区,往往会根据距离远近和道路交通状况选择通过火车、轮船、汽车等方式运送,为了约定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各方的责任义务,保证煤炭的运输安全,一般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实现,那么,签订煤炭运输合...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劳动者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会通过相关规定给员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福利,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详情请阅读下文。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员工福利一般包...

·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当代社会,建筑工程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的类型,当然建筑工程的话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也就是质量的保证期限,其实您都特别想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