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我国资金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许多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漂白难度越来越大,追缴这些违法所得已成为打击犯罪分子的一种重要手段,但仍然有些贪图利益、财迷心窍的人为了牟取私利,帮助犯罪分子隐瞒和编造用途来源,形成了事实的洗钱行为,那么,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呢?
  
  1、洗钱罪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 191 条,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312 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对明知是上述七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窝赃、转移或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隐瞒、掩饰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是以洗钱罪来追究,而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来进行追究。
  2、洗钱罪的主观要件
  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2009年11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综上所述,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中最关键的就是明知犯罪所得的性质判断,根据事实参与、非法渠道转移、不合理的低价收购、赚取高额手续费、资金在银行账户间大挪移、财产与收入明显不匹配等特征,对洗钱行为进行判定。
  
  
  

·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民间借贷中如果是比较正规的话,那么当事人之间往往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而不会草率的签订一份借条就完事,这其实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出现纠纷因为借条内容比较简略,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因此受到损害。而说到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其实也就是指诉讼时效。那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诉...

·刑事案件何时开始请律师效果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家人被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后,在家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时,及时请律师介入是比较好的时机 。
在国内刑事案件中,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要想无罪释放是非常有难度的,有时候办案人员会劝犯罪嫌疑人家属不用聘请律师,请...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式。(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3)按合同...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现实中经常出现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甚至还有为此而对薄公堂的时候。那就孩子抚养权起诉到法院的话,此时法院该如何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定呢?相信很多人都太清楚,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关于人民...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犯罪中经营的物品较多,包括电信业务、食盐等等,针对不同的物品,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不同,而这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立案标准。到底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不管是打什么官司,总会有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时间的体现了。针对不同类型的官司,法律上面规定的诉讼期限不同,也就意味着从起诉到审判结束所花的时间不一样。那现实中,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诉讼...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   在实践中对于当前员工的退休规定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 ?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 ?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 (一)提交申请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

·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