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其实个人宣告破产是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来说的。比如说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普通公民不会涉及到个人破产的相关程序。不过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个人破产也有所提及,您也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下个人破产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破产的规定不多,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二大点小标题把“《民法典》”去掉,同时把内容排下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民法典》法人解散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人解散: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人解散说明
  
  法人解散的, 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但是, 法人章程另有规定、法人权力机构另有决议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 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没有规定的, 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清算期间, 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清算终结, 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 清算终结时, 法人终止。法人被宣告破产的, 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 法人终止。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规定分支机构应当办理登记的, 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在法人成立后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 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 承担连带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民法典》当中对个人破产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对法人被宣告破产后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的规定,被宣告破产的,破产以后在银行是没有办法进行贷款的,而且破产以后,相关的债务债权关系,也必须积极配合法院的处理。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是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一方不论是立案侦查阶段还是服刑阶段,另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要以重婚为离婚理由的,必须是在法院认定重婚的情况下才成立。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国家法定节日有哪些种类?
    国家法定节日有哪些种类?在中国,出于人性化考虑规定了一些法定节假日。而通常在法定节假日的时候要求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那究竟国家法定节日有哪些?而在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此时员工的工资又该怎么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中国法定节假日都包括哪些《劳动法》中明...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用出售款项全款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归谁?
    1. 邓轩和王多芬于2011年3月5日登记结婚。邓轩婚前有一套位于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北里×××号的房产(以下简称八里庄北里×××号)。婚后,双方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且二人共同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费用为15万元。2012年,邓轩以68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利用售房款...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是公司与其他个人、组织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协议条款。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或者合同的性质需要执行保密义务,就必须遵守。下面就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方面介绍关于公...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私生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私生子有继承权吗?私生子可以继承财产吗?私生子能继承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1、私生子是一种民间称谓,法律上把私生...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定义 1、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