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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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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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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对于结婚,离婚都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完成的。离婚,不仅要考虑到双方财产的分割,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还要面临这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有时一方会因为急于离婚,对抚养费作出让步,甚至于不用另一方支付。那么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的规定是如何的呢?
  一、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的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方抚养教育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尽快离婚的目的或者为了在抚养权的争取中处于优势,会在对方今后支付孩子抚养费上作出让步,甚至约定对方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有了这样的约定,另一方并不可以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离婚后承担子女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虽未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子女抚养义务就可以免除了,当一方当事人不能独自承担儿子的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必须履行支付抚养的义务。法律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虽然在离婚的父母双方之间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分担可以协商处理,但是这种约定必须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有权向父母所要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按其生活、学习的实际需要给付抚养费。虽约定了被告不承担原告抚养费,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其学习和生活的费用均已增加。因此对于子女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三、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的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子女在学习中发生的必要的教育费,理应是双方各承担50%,但就要对已发生的教育费举出相关证据,证明所花费用。《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以上就是离婚协议书女方不出抚养费的规定,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判给了一方,并且双方规定另一方可以不用支付抚养权的,虽然是规定了,但是离婚了,还是子女的父母,还是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当子女成长之后,所需的费用增多,一方的经济能力有限时,另一方也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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