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决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您的位置:首页  »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那么当事人该如何来处理这样的纠纷呢?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3、当事人要求对租赁房屋内的装修资产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期限内向法庭提出申请。
  (三)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2、房屋租赁合同;3、属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关系合法的证据。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是最好不过的了。要是没办法协商解决的话,最好及时选择其他的方法解决,不然的话就有可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此事对当事人的利益是很不利的。如有需要,还可以为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

·信用卡诈骗罪请律师多少钱?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仅需要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物进行查证还需要采纳对方律师提出的意见,但是对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来说,如果涉及到了信用卡的诈骗,此时他们信用卡诈骗罪请律师多少钱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请律师多少钱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

·处罚醉驾有什么流程
    醉驾属于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在构成交通违章的同时也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一旦被抓住,就要对醉酒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醉驾行政处罚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处罚醉驾有什么流程? (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

·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也在进行道德教育,因为很多事情是法律没有办法来很好的结局,特别是如今的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孩子问题上,法律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事件的复杂性导致需要道德来约束,对于遗弃的罪行我国法规也有相关的规定,那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可否调岗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可否调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给付,执行含强制执行、拘留被执行人多次、查封其财物变现折抵、冻结并划拨其银行账户余额资金等等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可申请离婚赔偿。2、对...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其中一个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你没有离婚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保护对象、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可申请保护令的情形: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权?
    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