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对公司法人的执行程序的内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院对公司法人的执行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对公司法人的执行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院对公司法人的执行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人可以说是一个公司的代表,作为代表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以及有义务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拿来对承担公司债务的全部责任。所以公司法人并不如表面那么风光,一旦公司存在什么违规现象时,公司法人不但要承担责任,且法院也会向公司法人执行相关惩处。那么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法院对公司法人的执行程序。
  
  法院对公司法人 的执行程序
  
  1、如果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者查封、扣押本人财产。查封的个人财产,可以拍卖,抵销执行款项。
  
  2、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3、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我们简单为您介绍的有关法院对公司法人的执行程序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人在拥有行使公司权力的同时,在公司有违规现象时,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建议公司法人在法律范围内做事。如有其它问题,请找相关律师解答。
  
  
  

·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官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有...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不但对专利法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而且对专利法实施细则本身的规定也做了诸多的修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可以向最高法申诉,抗诉是检察院的职能,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至于是否会提起抗诉,需要检察院审核材料后决定。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

·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何谓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具体该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需...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很多民事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特别是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针对民事诉讼中的刑事案件,最高法专门出具相关司法解释,且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介绍。 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移送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一、债权的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46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此时,因债权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有担保物权的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依照是否有物权担保而划分为:有担保物权的债权、普通债权...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颁布时间】2010-6-24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