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两个机构,一般情况,董事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两者之间有许多联系和不同的地方,那么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一起看一看: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 会的职责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1、 股东会的职责
  
  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  
  
  (十一)规定的其他职权。 
  
  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也不设董事会。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会的职责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
  
  在普遍的公司中,多数应设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主要管理审理各种报告及方案,并作决议,董事会主要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负责审批的股东会和制定方案的董事会之间有许紧密的关联。以上就是带来的相关介绍。
  
  

·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nbs...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比例和赔偿范围。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本文就这些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具体解释一下。 一...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是自诉吗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是自诉吗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也可转为公诉案件。配偶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出轨方及第三者承担重婚罪的法律后果,但提起刑事自诉需要配偶一方自己收集证据,此类证据收集难度颇大,法院对于重婚罪的认...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1、夫妻离婚后财产并不归孩子所有,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一、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
    高空坠物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要注意贬值的部分并不属于可以索赔的。机动车本身就是消耗品,而且基本上从4s店购买出来了以后就已经有所贬值,所以,如果机动车所有者要求楼上住户,承担贬值部分,这肯定是一种无理的索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虐待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