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如果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罪行情况,子女将来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报考特殊工作岗位时受影响。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也就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因此不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
  
  二、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 建议提起公诉 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 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其实刑事拘留只是暂时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已经作出了定性。在没有法院审判之前,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我国公民进行定罪的。所以说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是情节又比较轻微,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对子女就没有多大的影响。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假释可以说是对罪犯很有利的一种制度,但在服刑期间要想申请获得假释,也不太容易,此时首先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假释的条件才行,不然肯定无法获得假释机会。但在一些情形却明确规定不得假释。那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假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

·约定服务期条款应该怎样进行约定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都会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有的甚至是专项培训,专项培训是可以约定服务期的,那通常约定服务期条款应该怎样进行约定?目前在企业诉员工的劳动争议官司中,关于培训费赔偿的争议占的比重很高。劳动者是否要赔偿单位培训费?请看详细内容。 一、约定服务期...

·挂靠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涉及的税款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筑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

·洗钱罪最高可判处多长时间
    洗钱罪最高可判处多长时间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上述洗钱罪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

·2023年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

·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少年强则国家强,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应从小抓起,对处于叛逆期的青年更应该加强对他们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避免青少年犯错误,下面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指...

·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一、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