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需要律师吗?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其实找律师有找律师的好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找律师。那夫妻离婚哪些情况下最好委托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述四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当事人最好委托律师来进行离婚,这样能够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能在离婚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要是你对离婚需要律师吗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以后,在向当地的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社保局也是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提交的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那么社保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所以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的材料提交到社保局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的...

·信用卡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实践中,持卡人因保管不善致使信用卡丢失、被盗后被他人恶意消费是这类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的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放置;持卡人随意泄漏信用卡的密码;将信用卡借与他人或转让;利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消费时,由于电脑的安全保护系统存在漏洞,冒用人通过破译持卡人的网络账户密码,冒充持卡人进...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上市公司融资用还吗并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用还吗并有哪些方式?上市公司通过融资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那么上市公司融资用还吗?融资方式有很多种,每种方式都各有优缺点,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方式,公司债券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起着财务杠杆的作用。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上...

·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如何办理
    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如何办理 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转让给个人受让人需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么具体该如何办理呢?进行商标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即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

·组织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

·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不过必须要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辞退,同时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还不能辞退员工,那么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在现在生活中,离婚率上涨快速,越来越多的夫妇会由于一系列原因选择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属于双方自愿离婚,比诉讼离婚方便快捷,许多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十分重视,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我们详细回答了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