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
您的位置:首页  »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封,之后再将被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来偿还债务。那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房产查封呢?对于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之后是否还可以被解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房产查封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二、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裁定采取查封你家房产的保全措施,待到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再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3、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4、按照规格,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的,应该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当然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执行,扣押置换成小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履行法院判决明白了查封房产是什么意思后,提醒您在当地市房产交易开通网上房产司法查询服务系统,市民能方便地了解自己房屋的状态,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被查封的房产能不能接缝交易,买方能及时全面了解房屋状态,有效避免因司法限制而导致纠纷事件。在我国目前只有法院才能对房子进行查封,而一般房产查封之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这要看是否符合解封的条件。上文中,我们对房产查封的相关内容作出了介绍。如果当事人因为房产查封而产生了什么争议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如果散伙,那么应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首先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的可以再协调,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补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比例的,按均等分配 。由于合伙不享有法人资格,不形成统一的法人...

·2023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

·对于网络诈骗是否犯罪?
    对于网络诈骗是否犯罪?关于网络诈骗犯罪方面的事情,我们在手机上,在电脑上甚至在新闻上我们都可以看到相关信息,如今网络诈骗已经是随处可见了,我们对于网络诈骗应该要有更多的了解才可以预防自己上当受骗,那么网络诈骗是否犯罪呢?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相关的规定,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请看我们以下为...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体只能是法人;
...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不过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购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

·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辽宁省有很多重工业企业,在这些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面临安全事故的威胁。职工一旦受伤,在得到治疗的同时,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按道理企业应该主动为职工申请,可是当企业怠慢处理的时候,就要职工本人申请。那么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下面我们听听自己的看法。 一、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
    出租房屋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否则日后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但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这个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

·工程质量管理手段有哪些?
    各工程责任主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在采取措施之后,还需要实施一定的管理手段,从法律层面分析,工程质量管理不仅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也能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那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手段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